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保审批等相关规定
时间:2025-08-17 16:05:24 阅读: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修订于2025年8月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并控制资产运营风险。制度明确了担保的定义,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但这些单位必须有较强偿债能力。董事会在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审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等多方面内容,对于存在多种不良情形的不得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规定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公司提供担保除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披露。多种情形下的担保还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有特殊表决规定。
在对外担保管理上,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其有多项职责。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等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在出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
公司还需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责任。此外,制度明确了在担保过程中有过错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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