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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间债券承销费现700元地板价!交易商协会密集出台规范措施整顿恶性竞争

    时间:2025-08-07 05:16:08 阅读:

      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业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监管整顿。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期密集出台规范措施,直指承销费恶性竞争乱象。这场被称为反内卷的行动,旨在重塑债券承销市场的健康生态。

      交易商协会7月30日发布的最新通知,再次强调主承销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这已是继6月份相关规范通知后的再次重申。监管层面对承销费地板价现象的零容忍态度愈发明确。

      广发银行二级资本债项目成为典型案例。该项目中标的6家主承销商承销服务费总额仅为6.3万元。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中选含税预估服务费仅有700元。这一数字远低于正常的人力和差旅成本,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债券承销市场的低价竞争并非个案。多家金融机构为争夺市场份额,不惜以超低价格参与竞标。这种做法不仅无法覆盖基本的运营成本,更扭曲了正常的市场定价机制。

      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成本在于人力资源。一个完整的债券承销项目需要投入大量专业人员,涉及尽职调查、文件制作、路演推介等多个环节。700元的承销费连基本的差旅费用都难以覆盖,更不用说人员薪酬和其他运营开支。

      这种恶性竞争的根源在于主承销商对规模排名的过度追求。部分机构将大额发行项目视为提升市场地位的重要途径,宁愿亏本承接也要维持或扩大市场份额。这种短视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利益。

      低价承销还可能引发利益输送问题。主承销商可能通过包销等方式变相获得投资收益,或者通过其他业务合作弥补承销费的损失。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也增加了潜在的道德风险。

      面对承销市场的种种乱象,交易商协会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最新通知不仅重申了承销费不得低于成本的要求,还对簿记建档、定价机制、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

      在承销报价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主承销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后合理确定报价。发行人也不得干扰主承销商的独立报价决策,必须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置评分指标。

      簿记建档环节的规范同样重要。通知鼓励投资人尽早提交申购需求,要求承销机构做好信息留痕工作。对于临时撤销申购订单的行为,簿记管理人必须实时公告并向协会报备。

      定价机制的完善是此次规范的重点之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必须在充分询价基础上确定利率区间,该区间应包含可比债券利率或市场公允价格水平。余额包销的利率原则上应按照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确定,不得挤占有效申购投资者的认购规模。

      主承销商团机制也得到了优化。通知根据发行规模对主承销商数量进行了明确限制。单期发行规模在20亿元以下的,最多选聘两家主承销商;20亿元至50亿元的,最多三家;50亿元以上的,最多四家。这一规定有助于避免过度竞争,提高承销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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