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保险合同与统筹合同分不清?人保财险教您正确识别!
时间:2025-08-06 17:05:15 阅读: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车辆统筹保险”成为年度十大投诉热点之一;在今年央视“3.15”晚会倒计时节目上,“车辆统筹保险”再次成为热议话题。车辆安全统筹设立的初衷是用于运输企业内部互助,但如今越来越多的非法车辆安全统筹充斥市场,误导消费者购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车辆统筹的定义和范围,对规范管理交通安全统筹提出指导意见。
车辆统筹是什么?有什么风险?
根据《通知》,车辆统筹即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
据公开资料显示,车辆统筹最早产生于1993年云南省交通厅创建的交通安全统筹中心,要求交通运输企业缴纳一定的交通安全统筹费后用于交通事故理赔。2012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2012年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文件,提出“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从运行效果来看,早期的车辆统筹主要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互助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近年来,车辆统筹已脱离了行政性、公益性、局部性等交通安全统筹制度的设计初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中涉及的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公司几乎都是自然人发起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公司将车辆统筹包装成车辆保险,通过冒充保险销售人员、误导销售话术、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普通消费者购买。
车辆统筹服务合同的本质是运输行业内部的互助合同,并非保险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根据《通知》,非法的车辆统筹更是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经营行为。普通消费者一旦购买非法的车辆统筹服务,可能面临理赔难、诉讼执行难、退款难等多重风险。
消费者如何准确识别车辆保险合同与车辆统筹合同?
消费者要准确鉴别车辆保险合同与车辆统筹合同,可以从3个关键点入手,通过查验公司名称、合同内容、单证样式等方面进行判断。
人保财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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