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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家“问题险企”清算大结局:吊销、撤职、禁业

    时间:2025-08-03 22:26:09 阅读:

      在拆弹完毕后,四家问题险企相继迎来大清算。8月3日,
     

      在业内人士看来,从监管部门处罚力度来看,体现了强监管、防风险的导向,释放出对保险业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如对董事长等高管顶格处罚,能发挥强大的威慑效应,督促行业高管加强合规建设,筑牢内部管理防线,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风控,从事后惩戒转向全链条防控。

      顶格处罚接连落地

      8月1日,华夏人寿处罚结果落地。

      相关罚单显示,华夏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虚假列支费用等多项违规行为,监管吊销了华夏人寿的业务许可证。

      需要关注的是,监管还对李飞、彭晓东处以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同时,对赵子良、洪军、贾春伟等8名相关责任人采取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到10年不等的处罚。进一步来看,此次被处罚的相关责任人多为华夏人寿的前高管,如被终身禁业的李飞曾是华夏人寿董事长、彭晓东则曾担任华夏人寿董事会秘书,被罚禁业10年的赵子良则曾任华夏人寿总经理。

      此外,监管还对李飞、赵子良、朱友干等合计2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并罚款共计232万元。

      今年6月,易安财险的一张罚单揭开了问题险企的清算序幕。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易安财险存在违规资金运用损害公司利益、委托无保险中介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对李军、曹海菁等多位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71万元。对李军撤销任职资格,对曹海菁禁止进入保险业五年。李军、曹海菁此前曾分别担任易安财险董事长、总经理。

      此外,天安人寿、天安财险也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多名原高管被罚,且被禁止进入保险业。

      对于四家问题公司的处罚相继落地,天职国际保险咨询主管合伙人周瑾对对于处罚力度,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也认为,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强监管、防风险的导向,释放出对保险业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其中,对董事长等高管的撤职和禁业处罚,是针对行业关键少数的精准打击,能发挥强大的威慑效应,督促行业高管加强合规建设,筑牢内部管理防线,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风控,从事后惩戒转向全链条防控。

      四家险企正式迎大结局

      2020年7月,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天安财险在内的4家险企被依法接管。去年9月,4家公司的风险处置方式相继揭晓。

      比亚迪全资控股易安财险,更名为比亚迪财险,标志着首家保险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尘埃落定;中汇人寿承接了天安人寿的保单负债、有效资产及全部机构网点,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申能财险受让了天安财险的保险业务;从华夏人寿的归宿来看,11家险企等成立的基金与保险保障基金共同出资筹建瑞众人寿,受让华夏人寿的资产负债。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采取了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手段来处置风险,拓宽了资金这种方式有三个好处,第一是对处置的出资方比较友好,可以将旧公司的诉讼纠纷、非保险业务相关的负债乃至隐形债务实现一定程度切割,减少投资方的不确定性;第二是对新公司未来的经营有利,因为是新设主体,只是承接了旧公司的保险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不会受到旧公司的监管处罚和负面舆情的拖累,因此可以用新的品牌重新出发;第三是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公司’的保单权利人无须更换保险合同,各项权益不受影响。其中,第三点是金融监管机构在处置问题金融机构过程中最为重视和坚持的,也是处置方案的前提条件,因此会要求确保转让的保险业务必须足额计提责任准备金,并在对应资产出现缺口的时候,新公司投资人必须预留足够的资金来补足。周瑾补充表示。

      如今,华夏人寿此次收到罚单,意味着四家问题险企均已完成行政处罚程序。这标志着2020年被监管接管的这四家险企正式迎来了最终结局,为四家险企的清算工作画上了句号。至此,四家险企的业务已分别由其他公司承接,违规责任人员也已受到相应处罚,风险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刘春生表示。

      如何避免错误狂奔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来看,天安财险、天安人寿的主要违规行为均涉及公司治理报告不真实、部分高管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即履职、违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问题。

      华夏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则存在产品宣传材料不合规、虚假列支费用、违规大幅虚增偿付能力、违规运用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等主要违规行为。

      除了存在违规资金运用损害公司利益、委托无保险中介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易安财险还存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在内的法规行为。

      以华夏人寿为例,该公司的违规行为暴露出其内部管理混乱,存在数据造假问题,如报送的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违规大幅虚增偿付能力等,说明其未如实向监管部门反映经营状况,可能误导监管决策。客户信息不真实、产品宣传材料不合规等问题,反映出其对消费者权益的忽视,可能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投保决策,损害消费者利益。违规运用资金造成重大损失,显示其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影响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会对整个保险市场的稳定运行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市场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刘春生如是表示。

      周瑾表示,总结几家问题公司的多项问题可以看出,公司治理是普遍存在的根源性问题,体现在股东资质、出资毫无疑问,相关顶格处罚的落地,给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带来诸多启示。在业内人士看来,对问题险企的处置也说明保险机构需要严格遵守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才能保证自身安全。

      刘春生认为,保险公司应强化合规意识,将合规经营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要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高管和员工的行为管理,防止出现利益输送、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同时,应注重风险管理,尤其是资金运用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和稳定运营。此外,还需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如实提供产品信息,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准确,提升行业公信力,以实现可持续的稳健发展。

      与此同时,在新设立险企的启航阶段,欲实现更好发展,离不开把握机遇、直面挑战。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需要相关险企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