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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决策要求

    时间:2025-09-07 17:23:12 阅读: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并防范风险。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涵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此制度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对外担保对象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如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等,特殊情况下不符合条件但风险较小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也可提供担保。董事会在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并充分分析利益风险。

      在决策程序方面,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规定行使决策权。明确了需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的担保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特定表决权比例通过,为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公司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担保风险,独立董事必要时可核查。

      对外担保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协助。财务部门承担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职责。公司要妥善保管担保相关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被担保人未履约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

      同时,公司要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责任。若公司人员违反制度擅自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被追究责任。此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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