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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利科技实控人汤奇青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5-08-08 23:29:52 阅读:

      8月8日晚间,好利科技披露公告称,近日,公司获悉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康伟、汤奇青隐瞒其一致行动关系、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好利科技披露汤奇青为公司唯一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康伟、汤奇青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好利科技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由康伟承担250万元、汤奇青承担150万元。

      好利科技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对汤奇青个人的处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或重大强制退市情形。本事项不影响汤奇青对公司的控制权和目前的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