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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

    时间:2025-08-05 17:33:43 阅读:

      8月5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金融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性,拓展高水平双向开放发展空间。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保障企业安全高效便捷开展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企业外贸结算需求。推进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

      同时,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领域信贷投放。加强对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提升走出去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便利外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优化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业务。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提升企业利用外资效率。